关于日照附近海域出现的不明飞行物,相关部门已经给出了处理意见:正准备击落!这说明此事已经上升到我国防安全的层面,以击落的方式给予解决。击落的方式有多种,比如使用防空导弹、使用战斗机发射导弹和机炮、地面防空火力、舰艇发射防空导弹等。
(资料图片)
图片解读:溅落点坐标位于近海
通知中指出,请海上作业的渔船注意观察,飞行物被击落之后可能落到海上,这说明飞行物在一定高度上飞行,击落之后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搜索。
因此可以推测,这个不明飞行物第一种可能:是一种浮空器,比如气球、飞艇。由于近日美加两国击落了我们的民用气球,这些气球在不可抗力的作用下飞抵加拿大、美国,美加两国在此事上大做文章,动用F-22战斗机,大张旗鼓地击落一个已经失去控制的民用气球。如此小题大做的原因在于,美加两国试图利用和炒作这个事件,对我方进行抹黑,并且以此为机会加快相关武器研发和部署。
图片解读:飞艇具有一定的军用特点,可携带较大的雷达进行监视活动,如果日照附近的是美军或者不明国家的飞艇,那么必然要将其击落
要注意的是,气球和飞艇的用途不同,高空气球有很大可能是民用的,但也有军用的,总体上侧重无动力飞行。飞艇则偏向军用,可搭载更大的载荷,比如雷达等,定点于某个区域上空进行监视活动。
第二种可能是非常规物体,雷达可能将一种比较罕见的航空现象或者气象现象,判定为一个实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我领空安全,在确定不是民用航班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包括击落在内的方式给予消灭。
图片解读:美军使用的单兵无人机也可能被敌对势力利用,在我近海进行侦察活动,一旦发现,完全可以给予击落,这也是一种可能性
图片解读:美军使用的单兵无人机
第三种可能是不明国籍的无人机。这种情况相对少见,因为无人机速度比浮空器快,由于被击落的坐标应该处于我领海内,我方当然有权力处置这些可能危及国防安全的不明无人机。不论无人机的大小、型号如何,只要可能威胁到我国防安全,在自己的领海领空内击落都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敌对势力也有可能操作这些小型无人机对我国防设施等进行侦察。
基于以上三点,日照附近出现的不明飞行物可能是浮空器,也可能是不明国籍的无人机,但最终的目的可能是给予美军对等的反击。考虑到美军经常在我周边海域进行无人机活动,一旦其越过红线,击落它也是有理有据。
美加两国利用废弃的民用气球大做文章、小题大做,那么我方显然也可以用对等的方式或者非常规的手段给予回击。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美国的本土出问题了,气球事件充分暴露出美国本土的防空问题,以及打破了美国本土绝对安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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